网络教育学费收取标准依据是什么?
2006-1-4 1:33:42
大学生创业联盟
对网络教育学院的学生,可按教育成本收费,其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学校所在地收费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网络教育学院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相关信息:
·
北京:成人学士学位英语4月开考
·
23国承认自考学历 自考生留学渐入
·
全国考办公布2006年高校自考统考
·
京津渝鄂等6省市可自主审批自考专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新开
·
我国首批大学肄业生转学自考
·
2006全国自考58门课程用新编大纲
·
北京教育考试院:1月自考严抓通讯
·
自学考试将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
·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主要
Copyright (C) 2004-2006 www.18c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大学生创业联盟
联系电话:0311-85296150 13932109348 地址:石家庄市清真寺街1号憩园大厦929室 Email:master_18cy@yo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