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2005-10-18 15:43:50
大学生创业联盟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事宜。详情请见《关于申请和接收200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见后)。
二、交叉学科介绍
2006年我校将继续在生物信息学、分子医学、儒家思想与儒家经典等多个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研究生,详情请见《2006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见后)。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以同等学力报考医学部各学院者可以报考医学科学(理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但不能报考“硕博连读”及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研究生,且须具备: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英语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水平(须提供证书),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④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呈阳性者(HBsAG+)不能报考“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和护理学专业。
全国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专业硕士联考的报考条件,请详见北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pku.edu.cn/undergraduate/info/index.jsp)上相应招生简章。
2006年我校除部分专业外,其它专业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详情请自7月中旬起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或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浏览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3.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报名费:待教育部通知后确定。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为2006年1月中下旬。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硕士招生主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3.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3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人数将适当增加。
4.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一般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至90%,复试成绩占10%至30%。对于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笔试的学科专业,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将适当增加。
5.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或医学部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自筹资金:户口和档案(除北京地区散居户口)将转入北京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对于定向、委托和自筹资金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定向、委托或自筹资金培养硕士生合同书。四种录取类别均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
八、学习年限
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经济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院系、学科、专业,除专业目录特殊说明外,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九、硕博连读
凡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我校各学院(系、所、中心)规定,申请硕博连读,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学院(系、所、中心)决定。
十、学生住宿
2006年我校继续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具体事宜待复试阶段另行通知。除在软件学院和在深圳就读的同学外,其它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资金培养及计划内定向培养的同学,住宿及其费用自理。
十一、调剂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相互调剂。
2.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第二志愿单位。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招生咨询
北大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部分参考书目可在北大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查询;咨询热线(010)62751354、(010)62756913、(010)82802338(医学部)。免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mss@pku.edu.cn,应试生咨询电子邮件为grszsb@pku.edu.cn。医学部电子邮件为zsyjs@mail.bjmu.edu.cn。
北大研招办对外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及周五上午,办公地点为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邮政编码为100871),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十四、如在200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我校将对现行研究生录取类别、奖助学金政策以及住宿安排等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否则,仍按以上办法实施。
北京大学200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
招 生 简 章
北京大学是享誉世界的百年名校。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是国内著名管理学院,以提供国际水准的管理教育为己任。光华管理学院MBA培养目标是:造就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并将富有实干精神和具有良好领导潜质的学员,培养成中国的未来商界精英。
光华管理学院MBA培养方式有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在职学习两种,设全日制MBA班、国际MBA班和在职MBA班。同时接受港澳台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报考。其中国际MBA项目一年在国内培养,一年在国外培养。目前,光华管理学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国ESSEC商学院合作,共同培养国际MBA。该项目首届毕业生已经于2003年7月获得两校的双硕士学位,得到企业界的广泛认可。光华管理学院还与美国西北大学KELLOGG商学院,美国杜克大学FUQUA商学院,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加拿大QUEEN”S大学, 约克大学Schulich商学院,荷兰莱顿大学商学院,汉城大学商学院,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以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多家商学院分别签订了学生交流项目协议。很多MBA学生都有机会去国外商学院从事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与交流。
光华管理学院拥有许多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著名学者,厉以宁教授、张维迎教授等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光华管理学院拥有博士学位教师和拥有海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在全国遥遥领先。而且主要是国际名牌大学的博士学位,包括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加州伯克利分校等。国内博士学位拥有者也都在该领域中有很高声望,其中不少教授取得了突出成就。
光华管理学院拥有杰出的校友网络。MBA学员大部分来自知名公司的管理阶层,平均入学工龄6年。毕业生主要集中在跨国公司、国有大中型企业、外资企业、民营高科技公司,涉及金融证券、管理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IT电讯、房地产等领域。北京大学,特别是光华管理学院,高水平的讲座丰富多彩,独特的第二课堂以及定期举办的联谊会,给MBA学员提供广泛交流的机会。
攻读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将让您迈上一个新台阶,为您成为优秀的管理者和成功的企业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1年9月1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2004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为更好的考察和评判考生的综合素质,学院将全年接收考生申请。光华管理学院MBA办公室有申请表备索,您也可以直接从MBA项目主页http://mba.pku.edu.cn上下载。
光华管理学院特别欢迎管理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良好教育背景的考生报考。
二、招生名额
共计320名。其中国际班60人,全日制班60人,在职班200人。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9月中旬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通知。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通过网上交费平台支付报名费。
四、考试和录取
MBA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参加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
考试内容:英语、综合能力测试,具体考试内容以2006年MBA联考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2006年1月中旬。
考试地点:北京大学。
2.复试
复试包括政治考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我校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分为A线和B线,A线一般比B线总分高出10-20分(根据当年考试情况确定)。符合A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符合B线考生,将根据其教育背景、工作背景、工作业绩等,经光华管理学院MBA指导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择优给予复试机会。考分符合B线,且GMAT成绩不低于620分的考生可获得复试机会。
综合素质面试部分包括对考生背景和面试表现的综合评估。
3.录取
对于复试成绩与笔试成绩都分别达到我校最低录取线的考生,将笔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50%:50% 加权后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的排名决定最终录取结果。其中,复试表现特别优秀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总成绩排名,直接予以录取。
国际班考生要求联考英文考试成绩良好,符合普通MBA录取标准后,增加英文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光华管理学院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但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光华管理学院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第二志愿院校。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外地生源如提出申请,户口和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两种,均须签订相应的自筹资金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书。
六、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有在职学习和脱产学习两种:
全日制MBA(Full time MBA):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住宿及其费用自理。
在职MBA(Part time MBA):学制三年,在职学习。
国际MBA(International MBA):学制两年,全日制脱产学习,住宿及其费用自理。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培养费
2006级MBA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班、在职班80000元;
国 际 班90000元(参加双学位国际MBA项目,一年到国外学习,一年在北大学习,北大学费为50000元)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参考资料
联考书目: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2006年MBA联考考试大纲》。
十一、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62757781、62757784、62751665、62754858;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62751354、62756913。
咨询网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http://www.gsm.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http://grs.pku.edu.cn/zs/zs_news.html。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大楼113室,邮编为100871;
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室,邮编为100871。
电子邮件:mbaadmi@gsm.pku.edu.cn
北京大学200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为国家培养更多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法学院2006年面向全国招收350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专业前一年半在深圳全日制授课)。
一、免试生
2006年,北京大学将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约80人(包含在招生总数350人中)。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06年接收国内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05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联考招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二、应试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个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05年9月下旬浏览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3.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院系代码为“029”,专业代码为“030180”。
(三)初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006年1月中下旬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如下:
①101政治
②外语(201英、202俄、203日、210法、211德任选其一)
③398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
④498综合课(含法学基础理论、宪法、中国法制史)
以上考试科目设置以日后教育部正式公布为准。
(四)参考资料
政治、英语、俄语、日语须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德语和法语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基础课、综合课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复试
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进行严格的差额复试和资格审查。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底。复试形式为笔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130%。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1.除推荐免试生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
2.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3.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户口和档案将转入北京大学,学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委托培养(学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两种,均须签订相应的自筹资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
4.入学时间为2006年8月。
(七)调剂录取
我校将努力帮助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第二志愿单位。
三、学习年限:3年
四、培养
2006年我校招收的350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将分两个阶段进行培养,即第一至第三学期,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修读法学基础课程,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和部分限制性选修课,由法学院派出骨干教师承担主要授课任务;第四至第五学期回北京大学校本部修读法学专业课程,包括各专业培养方向指定的专业必选课程和专业高级课程,第六学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部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社会实践和毕业论文。
为了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使我校法律硕士更加适应市场和社会的需求,真正成为复合型、应用型的高级法律职业人才,我校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作出了较大调整,并已自2004年底开始,在200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中试点实施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
调整后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1、夯实法律专业基础知识。我校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仍为3年,入学后前一年半,要求学生通过法学基础课程的学习,打下坚实的法学基础,为以后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
2、分专业方向进行针对性的培养。自二年级开始,在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中进行专业方向的选拔,目前已开设金融法、房地产法、财税法、知识产权法和国际商法五个专业培养方向及其专业课程。我校将在现有的专业方向基础上,根据培养目标和市场需求,进一步调整、充实和扩大专业培养方向的设置。
3、强调实务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训练。各专业培养方向开设的专业高级课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实务性和应用性,授课教师融合了本院教师、外聘教师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共同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4、加强社会实践的作用。社会实践是实务型、应用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基本环节之一。我校法律硕士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必须在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为期三个月的实习,完成实习报告,实习鉴定合格,方能毕业。
5、法学院与实务部门进行联合共同培养。北京大学法学院一方面与有关实务部门合作建立了相当数量的实习基地,专供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习,另一方面又实行了双导师制,聘请来自司法、立法、政府部门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大公司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的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专业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以小语种报考的考生,由于深圳研究生院仅开设英语课程,故学生入学后可改修英语,或者在回校本部期间修读相关语种的课程。
四、学位授予
3年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奖学金与助学金
1.为鼓励国内重点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北京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生入学后可享受1500元的一次性新生奖学金;参加国家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在前10%的学生,可享受入学后3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奖学金。
2.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助学金,该助学金标准均按每年十个月发放。
3.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依据《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奖励条例》,每届硕士研究生在修完全部必修课后,根据学习成绩,二年级下学期进行奖学金评选。
六、学费标准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须按学年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2000元人民币,学费应当在入学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按学年分期缴纳,否则,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七、学生住 宿
在深圳研究生院就读期间,按深圳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安排住宿,住宿安排及收费标准请见《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6年研究生招生说明》(http://www.szpku.edu.cn)。由于北京大学住宿条件的客观限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回校本部后,学校仍无法解决宿舍,因此,回校本部后的住宿问题请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法学楼5108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5028
北京大学法学院网址:http://www.law.pku.edu.cn/
深圳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55-26035339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红二楼2102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北京大学研招办网址: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
十、如在2006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我校将对现行研究生录取类别、奖助学金政策等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否则,仍按以上办法实施。
北京大学2006年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2006年北京大学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50人,培养地点分别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大学大兴校区)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校区),北京招收300人,深圳招收50人。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精神,坚持北大"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与微电子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由杨芙清院士任理事长,王阳元院士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院从建院起,就以"创建世界一流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为己任。目前学院共设有7个系:软件技术系、网络与通信技术系、嵌入式系统系、管理技术系、电子服务系、数字艺术设计系和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系。
在2003年教育部组织的对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中期评估中,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示范中的示范"。2004年,“北京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分别获北京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并于2005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隶属于北京大学,是由深圳市政府为主要投入,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办学实体,下设信息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商学院、环境与城市学院、生物技术与医学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下属的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在深圳学习的软件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自成立以来,依据“充分发挥北大学科优势和深圳的区域优势,面向深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复合型、应用研究型高层次人才”的宗旨,坚持“与北京校本部的学生同一品牌、同样要求、同等对待”的培养原则。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由杨芙清院士任院长、王阳元院士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自2002年起开始招收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3年起开始招收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2005年开始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到2005年9月研究生总数接近400人。信息工程学院的师资队伍实行三三制,即北京大学校本部专职教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专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各占三分之一。在依靠北京大学师资队伍的基础上,聘请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学者、教授,国际知名的IT与IC企业的资深专家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开展合作研究、指导研究生并来学院讲学。已经建设好一批包括北京大学深圳SOC重点实验室、EDA教学实验室、北大-华为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等科研教学实验室,正在建设的还有集成微系统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E-Studio教学实验室、软件工程教学实验室、嵌入式系统教学实验室等。办学实力日益增强。
一、免试生
2006年,北京大学软件工程专业将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为60人(包含在招生总数中)。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关于申请攻读北京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申请攻读我校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05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招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二、应试生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05年9月中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 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 报名费:待教育部通知后确定。
(三)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017)
2.招生专业:软件工程(200313)
3.研究方向:
1)北京拟开设以下研究方向:
01.软件开发;02.软件测试;03.项目管理;04.质量保证;05.系统管理与支持;06.嵌入式软件;07.网络通信;08.网络信息安全;09.金融信息化;10.政务信息化;11.企业信息化;12.电子商务;13.IT企业管理;14.IT企业创业;15.IT市场营销;16.数字艺术技术(动画、影视、游戏、音效);17.数字艺术创作(动画、影视、游戏、音效)。
2)深圳拟开设以下研究方向:
01.软件开发;06.嵌入式软件。
研究方向的最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生源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
(四) 初试
2006年1月上旬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各研究方向的考试科目名称如下,如同一研究方向有两组考试科目,可任选其中一组:
1、01.软件开发、02.软件测试、03.项目管理、04.质量保证、05.系统管理与支持、06.嵌入式软件、07.网络通信、08.网络信息安全、09.金融信息化、10.政务信息化、11.企业信息化、12.电子商务、16.数字艺术技术(动画、影视、游戏、音效);
①政治
②英语
③数学(一)
④软件工程与数据结构、电子技术(二选一)
2、03.项目管理、09.金融信息化、10. 政务信息化、11.企业信息化、12.电子商务、13. IT企业管理、14.IT企业创业、15.IT市场营销;
①政治
②英语
③数学(三)
④企业管理(注:同我校光华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的业务课试题)
3、17.数字艺术创作(动画、影视、游戏、音效)。
①政治
②英语
③数字艺术基础*
*注:数字艺术基础:考查电影、动画、数字音效的基础知识以及计算机常识。
④命题创作*
*注:命题创作:分为A、B部分,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方向选做试题:
A部分,动画、影视、游戏方向:用连续画面表现所给出的一段故事情节,单色、着色均可。请考生自带相应绘图工具;
B部分,音效方向:将给出一套图形符号,分别代表声音物体,声音环境及声音变化。要求考生发挥创作性,并根据题目规定用图形方式谱曲,描述创作过程。请自带铅笔、橡皮及直尺。查看音效方向试题范例请点击:
http://tiki.ss.pku.edu.cn/tiki/tiki-index.php?page=AudioCreativityExampleScore
注意:报考17(数字艺术创作)研究方向的考生必须在北京大学考点参加入学考试。
其中政治、英语、数学(一)、数学(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请参考教育部发布的考试大纲,各地新华书店有售。软件工程与数据结构、电子技术、企业管理、数字艺术基础、命题创作由我校自行命题。
(六) 复试
本专业将采取面试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如获得复试资格,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 录取
1. 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
2. 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户口和档案将转入北京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两种,均须签订相应的自筹资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
3.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加权总成绩及个人自愿,确定上课地点(北京或深圳)。
三、培养
1. 北京大学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2-4年。
2.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 采用学分制,数字艺术技术和数字艺术创作方向的学分为60学分,其他方向的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
数字艺术技术和数字艺术创作方向的学费为60000元,其他方向的学费为40000元。考生可以一次性交纳学费,也可以分两年交纳学费:第一年交纳25000元,第二年交纳15000元(数字艺术技术和数字艺术创作第一年为40000元,第二年为20000元)。具体交费按学校规定收取。
六、上课地点及食宿
北京地区的2006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大学大兴校区)。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在大兴校区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住宿费每年约1800元。
深圳地区的2006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由深圳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住宿费每年约1800元。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80,(010)62767181,(010)62767168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房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主页地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北京大学2006年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2006年北京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集成电路方向)工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00人,培养地点分别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大学大兴校区)和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校区),两地各100人。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国家计委批准成立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也是教育部和科技部设立的“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精神,坚持北大"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坚持改革开放、面向需求、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以培养多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软件与微电子人才为目标;按照企业和领域需求确定培养方向,按照产业需求不断调整专业方向,形成灵活的课程体系,动态的教学计划;按照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人文科学与前沿技术教育贯穿始终,全面加强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借鉴国际人才培养经验,努力实现教学模式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教学内容创新,课程设置创新,教学方法创新。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由杨芙清院士任理事长,王阳元院士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学院从建院起,就以"创建世界一流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为己任。目前学院共设有7个系:软件技术系、网络与通信技术系、嵌入式系统系、管理技术系、电子服务系、数字艺术设计系和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系。
在2003年教育部组织的对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中期评估中,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综合排名第一,被誉为"示范中的示范"。2004年,“北京大学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分别获北京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并于2005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隶属于北京大学,是由深圳市政府为主要投入,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办学实体,下设信息工程学院、文法学院、商学院、环境与城市学院、生物技术与医学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下属的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在深圳学习的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实施。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自成立以来,依据“充分发挥北大学科优势和深圳的区域优势,面向深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复合型、应用研究型高层次人才”的宗旨,坚持“与北京校本部的学生同一品牌、同样要求、同等对待”的培养原则。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信息工程学院由杨芙清院士任院长、王阳元院士任学术委员会主任。自2002年起开始招收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03年起开始招收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2005年开始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到2005年9月研究生总数接近400人。信息工程学院的师资队伍实行三三制,即北京大学校本部专职教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专职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各占三分之一。在依靠北京大学师资队伍的基础上,聘请国内外著名大学的学者、教授,国际知名的IT与IC企业的资深专家担任学院的兼职教授,开展合作研究、指导研究生并来学院讲学。已经建设好一批包括北京大学深圳SOC重点实验室、EDA教学实验室、北大-华为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实验室等科研教学实验室,正在建设的还有集成微系统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E-Studio教学实验室、软件工程教学实验室、嵌入式系统教学实验室等。办学实力日益增强。
一、免试生
2006年,北京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将继续面向国内重点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为20人(包含在招生总数中)。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招生简章中《关于申请攻读北京大学200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申请攻读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05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招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二、应试生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3.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2005年9月中旬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 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因事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报名方式同上。
4. 报名费:待教育部通知后确定。
(三)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1. 招生院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017)
2. 招生专业:电子与通信工程
3. 研究方向:
01.ASIC设计
02.SOC设计
03.IC测试
04.嵌入式系统设计
(四) 初试
2006年1月上旬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① 政治
② 英语
③ 集成电路基础。包含:A高等数学、B微机原理、C集成电路原理三部分,其中A必答,B和C任选其一。
④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和计算机体系结构、微电子学基础。其中数字电路逻辑设计和计算机体系结构、微电子学基础两门任选一门。微电子学基础包含:
A半导体物理、B半导体器件物理,A和B任选其一。
(六) 复试
本专业将采取面试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如获得复试资格,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 录取
1. 复试及格考生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
2. 录取类别为自筹资金培养(户口和档案将转入北京大学,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两种,均须签订相应的自筹资金或委托培养合同书。
3.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加权总成绩及个人自愿,确定上课地点(北京或深圳)。
三、培养
1. 北京大学对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学习年限为2-4年。
2.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学习时间。
3. 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为40学分,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四、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
学费为40000元。考生可以一次性交纳学费,也可以分两年交纳学费:第一年交纳25000元,第二年交纳15000元。具体交费按学校规定收取。
六、上课地点及食宿
北京地区的2006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大学大兴校区)。由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在大兴校区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住宿费每年约1800元。
深圳地区的2006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上课地点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由深圳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学生自理。住宿费每年约1800元。
七、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八、联系办法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67180,(010)62767181,(010)62767168
地 址:北京大学理科一号楼1723N房间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zhaosheng@ss.pku.edu.cn
主页地址:www.ss.pku.edu.cn
邮 编: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2751354,(010)62756913
地 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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