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告独家深度分析之一
---公务员法的颁布对本次考试有重大影响
|
|
2006 |
2005 |
2004 |
|
招考人数 |
1万多 |
8400 |
7900 |
|
招考对象 |
18周-35周岁中国公民,大专以上学历。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18周-35周岁 |
2004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2002年、200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毕业生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11个省市取消现场确认,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
|
考试科目 |
综合管理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
行政执法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和《申论》两科。 |
中央党群机关、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以及部分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所有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部分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 |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
1、 招考人数进一步增加
2004年7900人,2005年的8400人,2006增加到1万多人,这个趋势反映了“凡进必考”原则的进一步深入,同时也反映国家经济运行速度加快,《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的实施,对政府自身管理和政府效率的提升提出规范化法律层次的要求,由此引发公务员队伍对实力派人才的需求扩大。
2、 面向对象进一步扩大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对招考对象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尽管依然承担消化应届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重任,但起码形式上扩大了范围,个别职位也按照实际工作需求面向社会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这也反映了本次招考的务实作风,这一点也是用人单位的必然要求,反映在招考人数和对象的扩大。
3、 报名方式趋向网络化
本次招考有11个省市取消了普通考生(减免费用者除外)现场确认,改为网络报名、网络确认,这一点给非省会城市的考生提供了方便,但也有新的困难,比如考生上传照片的大小、分辨率等设置,网络速度拥挤,网络填表的准确性等,这些问题都是考试主管部门需要确实保障的问题。
4、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的重大变化是,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呀职位设计的要求,分成两大类招考,而且一改以往有些职位步考申论的做法,综合管理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和《申论》两科。行政执法类招考职位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和《申论》两科。就行政一和二,具体表现在题目的难度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考生从复习角度几乎没有区别。这一点可以从一个统一的大纲来印证,考生购买资料和复习不必钻牛角去寻求一和二的区别。
5、 考试内容和题型、题量有重大变化
(待续 |